随笔一

国内人工智能发展最新情况

目前人工智能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作为基础设施的“算力工厂”的搭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的创新、人工智能模型的应用。在这三个方面,中国企业均有涉足,且中国政府也在相关领域提供了必要的政策支持,在此背景下,中国的人工智能领域呈现出主体多元、遍布产业链上下游的特点,但是由于美欧各国对中国的“贸易制裁”与“出口禁令”的影响,中国人工智能的发展与美国有一定差距。

首先,在搭建“算力工厂”方面,虽然中国人工智能公司受美国禁令的影响,无法大规模使用先进工艺的显卡,与美国硅谷的人工智能公司在算力上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中国企业通过改进算法等方式在不断提供人工智能的运算效率,正在不断追平与美国公司的差距。如深度求索公司(DeepSeek)在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发布大模型 DeepSeek-V3 并同步开源,且公布了相关的技术论文,根据论文可知,DeepSeek-V3 模型通过无辅助损失的负载均衡策略(auxiliary-loss-free strategy)和多词元预测(multi-token prediction)等技术显著降低了模型训练成本、提升文本生成速度,性能接近 GPT-4 等顶级闭源模型​[1]。随后,深度求索公司(DeepSeek)在 2025 年 1 月 20 日发布开源推理模型 DeepSeek-R1,同样公布了技术报告,基于 DeepSeek-R1 模型的技术报告可知,R1 模型通过强化学习框架(reinforcement learning)等技术的应用,训练出了性能对标并超越 OpenAI 的 o1 模型,且训练成本远低于同类模型的训练成本​[2]

其次,在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创新方面,中国国际的学者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发刊数量不断增加,在世界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且部分民营企业高薪引进人工智能领域的专业人才,投身基础理论的开发,中国的人工智能发展有较为深厚的学术基础。基于美国乔治城大学(Georgetown University)的数据分析平台 ETO(Emerging Technology Observatory)公布的数据,2​018 年到 2023 年发表的与人工智能相关的学术论文中 28% 的有中国学者参与、16% 的有美国学者参与、17% 的有欧洲作者参与;而在高被引论文中,有 34% 的有中国学者参与、28% 的有美国学者参与、19% 有欧洲学者参与;在私人部门发表的人工智能论文中,腾讯、阿里巴巴按照发表论文数量排名为第三和第四,按照每篇文章被引用次数排名第四和第五​[3]

最后,在人工智能模型的应用方面,中国企业将人工智能技术逐渐应用于矿山开采、气象预测、智能驾驶、农场种植等领域当中,相较于欧美各国在应用层面有较为明显的优势​[4]。在矿山开采领域,云鼎科技与华为合作推出盘古矿山大模型将人工智能应用于煤矿生产领域,大唐集团、兖矿集团等矿产公司也积极运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不断推进矿山建设的智能化;在气象预测,华为云的盘古天气大模型(Pangu-Weather)、清华大学和中国气象局联合推出的风雷、风清、风顺大模型、阿里巴巴的 SwinVRNN、复旦大学开发的伏羲、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的风乌等气象预测模型利用最新的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较为显著地提升了气象预测的准确性和分析能力;在智能驾驶领域,蔚来、小鹏、比亚迪等公司凭借多年技术积累,将人工智能技术运用于环境感知、决策规划、自动控制等方面提升电车自动化水平,而华为的鸿蒙智行与大疆则通过自身在芯片、算法等方面的优势赋能传统汽车产业公司的智能化转型,小米等初创公司后来居上以技术创新和价格优势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智能驾驶融合的落地;在农业种植领域,中国农业大学发布“神农大模型”等系列人工智能大模型,使得大模型能够广泛覆盖育种、种植、养殖等多个农业应用场地,将显著提升现代农业智能化控制与决策效率。

国内人工智能治理现状:国家驱动,追求平衡

阿努·布拉德福德(Anu Bradford)在 2023 年写的《数字帝国:全球技术监管之战》(Digital Empires:The Global Battle to Regulate Technology)中提到,美国在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属于“市场驱动”模式,以促进创新为导向,主张“赢者通吃”,中国属于“国家驱动”模式,以发展和稳定作为首要的考虑要素,寻求两者之间的平衡,欧盟是“权利本位”模式,主张加强监管,维护个体的基本权利,确保数字经济较为公平的分配​[5]。中国人工智能治理的“国家驱动”模式在 2016 年以来中央政府及地方各级行政区发布的与人工智能发展相关的政策中有较明显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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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发展报告(2024)

通过总结和梳理主要的中国政府有关人工智能治理的政策文件,可以发现中国对于人工智能治理体现出政府主导和追求平衡两方面的特点。

政府主导

早在 2022 年 12 月底,生成式人工智能爆发式增长以前,中国中央政府就已经高度重视相关领域,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保证人工智能产业从人才培养到技术创新的有序发展,为中国的人工智能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而​在 OpenAI 的 ChatGPT 问世后,中央政府也与时俱进地动态调整了相关政策,为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与优惠​[6]

而在​中国的各级地方政府在生成式人工智能迅速发展之后,也积极抢抓发展机遇,为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7]。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地方政府为人工智能相关技术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引导人工智能产业的资源投入,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力求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成为带动当地现代化发展的新增长点。

根据相关报道,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在编制企业需将发展人工智能,作为“十五五”规划重点,打造更多科技领军企业,孵化培育一批初创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坚持产投结合、以投促产;要优化人才引育,建立更加符合行业特点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打造更加宽容、自由、耐心的发展环境,立足人工智能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可以明显地看出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主导的属性,无论是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爆发之前中国中央政府对于人工智能领域的政策扶持、生成式人工智能掀起全球人工智能热潮之后,中国中央及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补贴,还是在国务院国资委对于在编企业未来发展人工智能的要求,都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在中国人工智能领域发展的重要作用。

追求平衡

虽然,中国政府在大力推进人工智能领域的迅速发展,但自始至终都没有放松过对于人工智能相关产业和应用的监管,确保人工智能在伦理、安全、信息保护方面不会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

首先,在人工智能的伦理监管方面,2017 年国务院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三步走的战略目标,覆盖人工智能理论和技术、产业发展、伦理规范等领域。2019 年,《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陆续出台,前者提出了人工智能治理的框架和行动指南,后者强调将伦理道德融入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

其次,在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方面,为应对数据和算法应用带来的风险,2021-2022 年,我国密集出台了《数据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多部政策文件。2023 年,为促进生成式 人工智能 健康发展与规范应用,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至此,我国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已初具雏形,《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形成人工智能领域监管的“三足鼎立”之势,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共同构筑起当前人工智能治理基本框架。

而在未来对于完善人工智能监管方面,2024 年 12 月,2024 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会上发布《人工智能治理蓝皮书(2024 年)》,明确了未来对于人工智能发展的监管方向。

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困境与中国优势

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困境

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碎片化

随着逆全球化与泛安全化成为国际社会的主要趋势,人工智能治理逐渐碎片化。欧美国家普遍以“意识形态与价值观”为口号,打造“高围墙”、建立“小圈子”,将人工智能治理道路引向分散化与碎片化方向。发展中国家力量相对分散,整体缺乏积极性与协同性,且缺乏相应的技术积累,难以撼动欧美国家主导的人工智能治理格局​[8]。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中国是为数不多在人工智能国际规则领域积极发声的国家,但由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阻碍和美国技术优势的影响,中国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上所做的努力目前影响有限,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制定人工智能标准的过程中,主要由德国和英国牵头制定人工智能涉及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标准,而中国只是在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可控性方面做出规范。​[9]

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标准缺乏共识

主要国际行为体在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基本明确了人工智能技术可能带来的风险,对于在风险与安全的界定标准差异显著​[10]。如美国则要求公司在开发对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重风险的模型时,必须向政府提交网络安全“红队测试”,以确保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可靠;中国主张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对于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并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11]

各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意愿较低

在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过程中,虽然各国都在避免人工智能发展对社会稳定造成侵害,但在人工智能技术竞争的背景下,激励本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科学研究和私营部门的创新,保证本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是各国的主要诉求。因此,人工智能的创新与监管之间矛盾明显,各国目前对于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意愿低。

尤其是当下美国与欧洲在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分歧,美国并不希望欧盟借助过于严苛的法案去审核美国的科技企业,这在2025年2月法国人工智能行动峰会有比较明显的体。法国总统马克龙提出,这次峰会给欧洲敲响了警钟,法国将再次参与人工智能竞争。而美国副总统万斯在演讲表明了欧盟监管美国人工智能公司的不满,反对欧洲国家在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所倡导的“包容”与“可持续发展”,体现了美国和欧洲国家在人工智能治理方面的分歧。之后,万斯2月14日在慕尼黑安全会议上更是抨击欧洲在民主事业上的退步,认为欧洲正在消解与美国共享的价值观​[12]。这更是加剧了世界各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意愿。

中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优势

对人工智能进行有效治理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在人工智能相关技术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唯有人工智能技术足够领先,方能紧跟其发展趋势,并随时把握其治理方向、治理重点和治理力度。此外,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平衡各国人工智能技术差距,对有效推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同样重要。显然,中国在这两方面的优势明显。

技术领域突破

中国人工智能民营企业深度求索公司(DeepSeek)通过在人工智能模型训练过程中引用新的技术,创新训练算法等方式,提高模型运算效率的同时,极大地降低了模型训练成本,并且深度求索公司(DeepSeek)将相关模型和技术报告公开发布,有力地推动了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和中国人工智能产业的影响力,并且在 2025 年 2 月 24 日到 3 月 1 日,深度求索公司(DeepSeek)每天都公布了相关模型训练的算法和技术细节,进一步提高了中国人工智能公司在国际范围内的影响力。与此同时,阿里巴巴也开源了同义、万象等模型、腾讯开源了视频生产模型在特定领域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综上所述,目前,中国人工智能发展呈现多元主体遍布产业链上下游的特点。中国的民营企业、高校都在研究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推进人工智能技术运用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大多将取得的成果进行开源共享,这对中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技术标准的制定以及助力发展中国家的人工智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中国政府有足够的实力亦应有足够的底气,将自身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优势尽快向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场域渗透和转化,从而发挥中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全球南方支持

中国持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2023年10月,中国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支持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开放包容的国际治理机制,参与制定全球人工智能安全标准,并推动《全球数字契约》达成共识。2024年9月,中国通过了《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主张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要普惠发展中国家。在此背景下,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人才技能培养等方面达成众多合作。

2024年7月,中非数字合作论坛在北京举行,会议正式发布《中非数字合作发展行动计划》并指出,中非人工智能合作重点聚焦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并向技术研发与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拓展。中国企业利用各类资金帮助非洲国家新增和升级输变电线路6.6万公里、通信骨干网15万公里,建成大量网络无线站点和高速移动宽带网络;在此基础上,还积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非洲产业发展,开设数字化技能培训课程,举办非洲数字技能竞赛等,提升非洲国家人工智能人才储备。

中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路径建议

借助伊恩·曼纳斯提出的“规范性力量”理论,本研究分析了欧盟在推进《人工智能法案》过程中所蕴含的规范性目标、规范性手段和预期达成的规范性效果。而本研究也试图借助这一理论框架,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现状,为中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提供路径建议。

首先,应当明确人工智能治理不单纯是技术问题,更与国际政治经济高度相关,中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过程中需要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理清国内与国际两个维度的规范性目标​[13]。在国际层面,在保障中国数字主权和人工智能发展基本权利的前提下,​推动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共商、共建、共享,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原则,确保人工智能模型与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实现对齐,保障广大发展中国家能够在人工智能发展的浪潮中收益​;​[14]在国内层面,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应当在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之下进行有序发展,推动人工智能产业的创新与应用。在保证中国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领先的基础上,​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城镇建设、政府数字化转型、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15]

其次,中国在规范性手段方面可以从两个层面出发:在政府外交方面,在特朗普政府上台以来,美国对中国开展战略竞争的同时与欧盟国家合作意愿降低,中国可以尝试与欧盟开展战略对话,在加强与欧盟技术合作的同时,借鉴欧盟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经验,加强彼此合作,以中欧合作为起点构建世界范围内的人工智能治理对话,倡导多边外交,协商共建有关人工智能治理的相关规范文件,同时,加强与第三世界国家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对话与合作,体现负责任大国形象,消减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治理鸿沟,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普惠;在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方面,政府部门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推进科技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建设,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创新试错,承担前沿科技项目研发,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加强中国开源生态建设,降低前沿科技应用成本,提升中国科技企业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

最后,在当前地缘政治加剧、逆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的国际背景下,应当对中国目前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可能达成的效果有符合现实的预期,并在这一预期的基础上明确未来发展应该坚持的方向。一方面,中国在人工智能技术在世界范围内领先,但也用该清楚地认识到中美之前存在一定的技术差距,尤其在高端显卡领域,中美技术差距较大,且中国面临着美国的制裁与限制,未来发展需要面临较多挑战;另一方面,美国在特朗普政府上台以来,减少国际合作,退出众多重要国际组织机构,放任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可能意味着美国会降低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对于话语权的重视,这为中国提供了抢占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话语权的战略机遇期。

综上,中国应当把握目前欧洲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较弱,美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意愿较低的重要时机,在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同时,应当加强与世界各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学习借鉴欧盟制定人工智能治理规范性文件的经验,在欧盟和美国盟友关系被美国逐渐弱化的背景下,加强和欧盟的合作,协商共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规范体系,合作构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多边平台。同时,重点关注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领域发展的诉求,与发展中国家在多边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平台开展合作,共同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后记

这是我最近和别人合作写的论文初稿的节选,而且成稿在此基础上做过较大修改。因此,我将这部分文字作为我的一篇博文发出来问题应该不大(毕竟这部分都是我写的),以此纪念我过去一整年对于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问题的关注。

说白了,最后成稿1万5千字主要讲了一件事,乘美国现在没有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意愿,中国可以通过技术开源和召开相关国际会议的方式,去抢占人工智能治理规范设定的标准,必要的时候可以联合一下欧洲,等中国主导设置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后便可以牵制美国人工智能的发展了。很理想主义,且困难很多,不过试错成本不高且收益巨大,所以还是有参考的必要的。

不知道若干年后人工智能的发展与治理的情况如何,不知道我再次看见这篇文章是什么心情,也不知到这篇文章的预见性如何,我唯一知道的是站在2025年3月这个时间节点的我已经尽力了。是非功过,已然不重要了……

参考文献

[1] DeepSeek.DeepSeek_V3 [EB/OL]. https://github.com/deepseek-ai/DeepSeek-V3/blob/main/DeepSeek_V3.pdf. 2025 年 3 月 2 日访问.

[2] DeepSeek.DeepSeek_R1 [EB/OL]. https://github.com/deepseek-ai/DeepSeek-R1/blob/main/DeepSeek_R1.pdf. 2025 年 3 月 2 日访问.

[3] Emerging Technology Observator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EB/OL]. https://almanac.eto.tech/topics/ai/.2025 年 3 月 2 日访问.

[4]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发展报告(2024) [EB/OL]. https://www.199it.com/archives/1731501.html. 2025 年 3 月 2 日访问.

[5] Bradford A, 2023. Digital empires: the global battle to regulate technology[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6]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发展报告(2024) [EB/OL]. https://www.199it.com/archives/1731501.html. 2025 年 3 月 2 日访问.

[7]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发展报告(2024) [EB/OL]. https://www.199it.com/archives/1731501.html. 2025 年 3 月 2 日访问.

[8] 陈琪,聂正楠.中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挑战、理念与路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解读[J].中国网信,2024,(03):107-110.

[9] 朱红儒, 静静, 彭骏涛.人工智能治理国内外政策与标准分析[J].2023.中国信息安全(5): 48-52.

[10] 陈琪,聂正楠.中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挑战、理念与路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解读[J].中国网信,2024,(03):107-110.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EB/OL].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7/content_6891752.htm. 2025年3月20日访问.

[12] “And what I worry about is the threat from within, the retreat of Europe from some of its most fundamental values—values shared with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来源于 万斯在慕尼黑安全会议上演讲:我今天是来提建议和要求,不存在折中的余地_哔哩哔哩_bilibili

[13] Jeannette zu Fürstenberg. EU 人工智能 champions initiative [EB/OL]. https://人工智能champions.eu. 2025年3月16日访问.

[14] 习近平.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EB/OL]. https://www.fmprc.gov.cn/web/ziliao_674904/1179_674909/202310/t20231020_11164831.shtml. 2025年3月16日访问

[15] 李强.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EB/OL]. http://cpc.people.com.cn/n1/2025/0313/c64094-40438014.html. 2025年3月16日访问.

[12] 朱荣生,聂正楠.中国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注入新能量——《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解读[J].中国网信,2024,(02):34-37.

[13] 陈琪,聂正楠.中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挑战、理念与路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解读[J].中国网信,2024,(03):107-110.

[14] 陈琪,聂正楠.中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挑战、理念与路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解读[J].中国网信,2024,(03):107-110.

[15] 陈琪,聂正楠.中国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挑战、理念与路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解读[J].中国网信,2024,(03):107-110.


随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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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ifolium
发布于
2025年3月23日
更新于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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